近日,某知名主持人暴光某一线明星通阴阳合同偷漏税,网络口水战打得什么激烈,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事情的真相还有待于权威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到底有没有偷漏税,我们姑且不论,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明星们的收入真的是令人羡慕,几天时间就是数千万。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洛阳某院士将毕生的积蓄三百万元捐献给国家,用于支持科研事业。院士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但院士的收入也确实有点寒酸,一辈子专注科研,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其一生积攒的收入只有明星几天收入的几十分之一。
无独有偶。17年3月有一个火遍全网的文章《一枚中科院科研人员的自白:我为什么选择离开》,作者是北大本硕博毕业直接进中科院的小伙子,本是扛起中国未来的栋梁之才,想不到居然因为经济等问题不得不离开北京。
当年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奖科技类的奖项,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让世界肯定中国人的发明创造。与此同时,黄晓明和杨颖举行了盛大的婚礼。那个时侯,媒体几乎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场婚礼上,而屠呦呦获奖的新闻,不管是热度还是篇幅,都远远不及这场婚礼。还有人说,屠呦呦奋斗了一辈子,只住在一栋小房子里,这个小房子的价值还比不上这个婚礼的花费。
而这时我们耳边还回响着中兴危机的声音。一边是娱乐,一边是科技。
明星收入过高的问题现在备受诟病,特别是那些一无演技、二无唱功,只有颜值的流量明星,每年收入数千万上亿,不仅比科学家的收入高很多,而且超过了那些真正的表演艺术家。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值得关注。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论述,一个人的劳动价格应当和他所做出来的社会经济价值相对应,不管是政府高官,还是普通工人农民,在劳动报酬方面都理应根据其创造的社会价值多劳多得,平等分配。
显然,娱乐界的艺人也是社会劳动者,他们用自己的才艺为社会大众带来艺术享受与审美情趣,得到他们她们的一份适当的经济回报理所当然,然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之间,我国娱乐界艺人的收入逐年提升,其中有一部分是国家经济水平发展的结果,但大多数部分却是社会分配畸形状况抬起来的泡沫所致。
一个发展中国家据估计每年用于娱乐中的金钱却达到几万亿之多,仅仅支付各类明星的演出,广告等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在明处艺人们每年进项有亿万的并不鲜见,一个演唱会艺人几小时收入少者几十万,多者几百万,演员拍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达到1500万之多,暗中女明星性交易即卖身从中国拿去的钱简直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
当然,明星收入合法、依法纳税,收入高些也是正当的。科学家从事的科研活动是为了推进科技进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娱乐明星从事的娱乐活动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是一种精神需求,他们都是在为人类的发展作贡献,为社会做贡献,他们都体现了人的价值。
这里的问题实质还是收入分配秩序的问题。我们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实质是最科学、最准确、最有效的收入分配方式,如果一切都能按照按劳分配的要求进行,收入分配制度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劳动者的积极性。之所以没有实现这个目的,就在于收入分配秩序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没有能够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特点,没有真正做到按劳分配。
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实际都与收入分配秩序的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有关。对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来说,目前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亦即收入分配中不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收入如何清理与消除的问题。只要这些方面的收入存在,特别是大量存在,导致收入分配秩序严重混乱,其他方面的措施再多、制度再全、方法再合理、手段再充分,也很难从根本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很难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收入分配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也就很难得到充分体现。
事实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经历40年的发展调整,力求从“克服平均主义”,上升到“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但是改革不能一蹴而就,我们仍必须在如何整治和规范分配秩序方面下功夫,能够让分配收入分配秩序真正规范起来。
紫城观察2016-06-14